Q14:我是老闆?要投健保嗎?
有發現嗎?健保的部分不論有無僱用員工,都必須成立投保單位(依健保法§15規定);另外要特別提醒的是,一旦創業,除非有受僱工作,健保不可以保在區公所、職業工會,或用眷屬身份依附在親人底下,因健保局有追補查核五年保費的機制。
而勞保的部分,負責人可以選擇是否在自己公司投保,若是不參加勞保,也可參加國保來獲得保障;但如果有僱用員工的老闆們,還是建議選擇成立投保單位,因為職災發生時能抵充職災補償費用呢!
健保局:111.07.01生效
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(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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